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-1條規定,特休假未休完,僱主
分類: 勞工盾牌
案例探討:台鐵產業工會發動之「依法修假活動」
以下僅電力工會幹部之看法,結果應依法院審理判定為準
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,無違規才能算職業災害?
案例:勞工甲每天工作通勤皆以機車代步,晚上6點下班
案例分析:工作受傷後,僱主可否終止勞動契約?
案例分析:保險公司業務總監甲自民國96年7月1日受
下班後一小時離開單位外出購買便當發生意外,是公傷嗎?
案例分享: 某單位提供該員工住宿,也有提供餐廳。
工會幹部執行會務發生意外,是職業災害嗎?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78年9月5日臺78勞保2字第20
你必須登入才能發表留言。